銅陵市關于開展“模擬法庭進校園”活動的通知
法庭,國家的審判機關、機構、場所等,是審判機關的內設機構或者派出機構。法庭設在各級法院,分為審判法庭(審判場所)和業(yè)務庭(內設機構),在基層法院可以在轄區(qū)內劃定若干區(qū)域設立派出法庭或巡回法庭。派出法庭、巡回法庭以基層法院的名義行使審判權,以基層法院的名義出去法律文書。

關于開展“模擬法庭進校園”活動的通知
區(qū)教辦〔2017〕33號
各小學、幼兒園:
為深入推進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強對青少年法制觀念的培養(yǎng),讓他們切身感受法律的莊重威嚴、公平公正,有效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促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銅官區(qū)教育局、銅陵日報社·銅陵新聞網(wǎng)準備聯(lián)合開展“模擬法庭進校園”系列活動(附本次活動的策劃方案),現(xiàn)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動對象
銅官區(qū)轄區(qū)小學四至六年級學生。
二、活動時間
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
三、活動內容
1.學校開展“模擬法庭進校園”活動,讓學生們扮演法官等角色,由法官輔導完成庭審前的準備工作。2017年4月-6月依次由師范附屬小學、人民小學、田家炳小學組織開展活動;10月—12月依次由淮河路小學、西湖中心學校、實驗小學組織開展活動。
2.該活動在實施過程中,參與活動的學生獨立完成庭審現(xiàn)場的程序,如舉證、答辯、判決等。
3.活動前,由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準備案例、流程和相關道具;銅官區(qū)教育局確定參與活動的學校, 并組織學校教師和學生家長關注銅陵新聞網(wǎng)、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官方微信(下附);銅陵日報社·銅陵新聞網(wǎng)負責活動前后的宣傳,銅陵新聞網(wǎng)、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在活動期間,用視頻、文字和圖片的形式播發(fā)相關法制教育內容。
四、活動意義
通過該活動,讓學生切身感受法律的莊重威嚴、公平公正,讓他們知法、守法,強化他們的法制觀念。
五、活動獎項
活動結束后,將評選出最佳法官、最佳辯護律師、最佳原告、最佳被告、優(yōu)秀輔導教師等獎項。
附:銅陵新聞網(wǎng)微信、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二維碼:
銅陵新聞網(wǎng)微信 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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