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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統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近日,全國統計考試辦公室發(fā)布了關于統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下面是正文:

關于統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統考辦字〔2016〕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單獨組織考試的副省級城市統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根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5〕1217號)要求,為促進統計考試工作順利開展,現就統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考試收費分為考務費和考試費。統計考試考務費由全國統考辦向省級考試單位收取,用于補償考務成本支出;考試費由各省統計考試單位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繳考務費和補償省級考試單位組織考試所產生的成本。地方考試單位向考生收取的考試費標準,由省級價格、財政部門按照《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及組織報名考試的成本從嚴核定。
二、按照考務費確定標準的要求,統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15元(兩科30元)標準,統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中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13元(兩科26元)標準。按照文件精神,全國統計考試辦公室將根據前三個年度考試人數的平均數確定和調整考務費標準。
三、各考試單位要嚴格按照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自覺接受價格、財政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全國統計考試辦公室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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